投标保证金退还的情况

保证金的缴纳提高了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但也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很大的负担。除了屡遭诟病的“资金沉淀”问题,押金退还也是让施工企业叫苦不迭的现实问题。


押金退还的依据主要有两个,一是法律法规,二是合同约定。鉴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由企业直接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只遵守法律约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可以根据两者来判断。


没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签署合同协议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转入情况(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根据法律规定,投标保证金不能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除非投标双方事先有约定。很多采购代理机构在标书中注明,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中标后会自动转入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的部分需要在转入履约保证金阶段支付。


退还:由于相关法律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管理没有明确规定,此处仅介绍履约保证金的退款规定: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为止;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没收情形:没有具体的法定情形,一般指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的没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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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8 1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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