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造假行为

1.过去的表现不真实。


投标时,投标人没有提交真实的业绩证明,而是拿了一些框架协议、合同意向书等预约合同来代替。甚至有一些投标人会通过伪造来达到投标业绩要求。一般这样的投标人如果中标,中标信息公布后,必然会引起其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反对。


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的身份不代表投标人。


有时在招标活动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投标人授权代理人的身份不真实,而是招标工作人员的情况,比如实际投标人通过租用他人的资格证书、资质证书等一些资料,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参与投标。


3.投标人不是招标人要求的代理人,而是经销商。


代理商是指受企业委托,帮助其寻找市场甚至销售产品的企业和民间组织。他们并不拥有产品,只是收取相关佣金,受供应商约束。


4.投标人提交的财务报表是虚假的。


部分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经本单位专业财务人员审计确认的财务报表,作为评标时评价投标人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依据。还有一些要求提供经专业审计服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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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6 14: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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